根据希腊内政部提交给议会委员会的一份一读草案,对市政当局的债务欠款将可以在五年后核销。最先会被核销的是2009年至2012年间产生的欠款和债务。
该法案涉及的欠款和债务包括:
— 不动产费用 (TAP/ΤΑΠ)
— 将财产纳入城市规划的资金捐助
— 供水和排污费
— 墓地费用
— 市政清洁费和街道照明费
— 电气化地区市政税
— 各种潜在的市政费用
— 娱乐设施、餐厅的市政费用
— 相关的附加费和罚款
未进行申报的物业所产生的欠费不包括在其中。
2009年至2012年间的债务将会最先被核销。2013年至2017年的欠款必须在两年内收取。而在2018年之后产生的欠款则在5年内必须收取。
根据希腊现行法规,市政当局追讨欠款债务的时效为23年。时事评论认为,如果该法案被最终通过,将会迫使市政当局加强追缴欠款的力度和加快办事效率。(林靖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