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最佳食用期”就要丢掉?不!来看看食品日期的含义


中国的食品包装上,经常写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希腊的食品则大多只写“Best before date”(最佳食用期)。许多人看着食物好好的,但以为已经“过期”,所以不得不扔掉。但食品专家则表示,最佳食用期限实际上关乎的是食物的口感,与食品的安全性无关。

欧洲每年浪费食品几乎9千万吨。专家称,如果消费者不把“最佳食用期”当作“扔掉日期”,垃圾山就会小得多。

《环球时报》引述英国《独立报》10月9日报道,不少消费者常受食物包装上“最佳食用日期”的影响,即使食物看来完好,仍将它丢弃。为了避免这种浪费,英国最大连锁超市“乐购”日前决定:116种果蔬商品将不再标“最佳食用日期”。


报道说,“乐购”此前已经尝试去除70种新鲜果蔬商品的“最佳食用日期”,比如苹果、马铃薯、西红柿、柠檬和洋葱等。“乐购”食品废弃物部门负责人马克·李特尔解释说:“有些顾客搞不清楚‘最佳食用日期’和‘保存期限’的区别,导致有些还能吃的食物被丢掉了。”他说,果蔬是最容易被顾客丢弃的食品,“去除‘最佳食用日期’可以减少浪费,为顾客省钱”。

事实上,过了“食用期限”(expiration date)与过了“最佳食用期限”(best before date)不同,在一般情况下,过了“最佳食用期限”不意味变坏,只是厂家不再担保食品的风味及口感。

许多产品,尤其那些含水分少的,在最佳食用期之后还能食用。只是在这之前,食品处于最佳状态。

尤其那些耐用的食品,如米、面条、茶叶、咖啡,在超出最佳食用期很长时间之后还能食用。

至于鲜肉,其包装上会给出食用期限。只要日期没过,从微生物学角度看,消费者都可以毫无疑问食用,不会有健康风险。当然,前提是保存方式恰当,以及包装保持完好。

但冷藏和冷冻的东西需要特别注意。专家建议,如果已经超出所标明的日期,而且质量又让你怀疑,那就应该将其处理掉。例如,家庭装冰激凌,往往一次吃不完,那就面临经常解冻又冷冻。如此一来,不仅容易有损口感和美观,还容易产生细菌,继而引发肠胃炎。

有些包装印有“use by”(在此之前食用)。这些食物因为它们的组成以及生产方式很敏感,容易产生病菌。因此这种食品就会印有这些字样。

尤其是新鲜的肉类及肉制品,消费者必须注意其使用日期。一旦过期就不应该再吃。对于那些不那么敏感的食品,超期还能食用,那直至什么时候呢?怎么辨别东西是不是还好呢?专家建议消费者,可以从多方面观察,看看颜色是不是变了,是不是长霉了,闻起来是不是怪怪的,真空的包装是不是有气了等。如果觉得怀疑,最好的做法是把其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