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名协议后的商业难题:“马其顿”原产地标识归谁?


希腊与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下称“前南马其顿”)签署划时代国名协议后,诸多由此而产生的问题仍亟待解决。近日希腊商会组织指出,凡带有“马其顿”字眼的商业名称、商标和品牌必须是希腊独有。

希腊及雅典商会负责人康斯坦丁诺斯.米哈洛斯在接受希腊电视台访问时称,希腊和前南马其顿产品所使用的品牌名称和商标应该引起商界和政界的重视,希腊政府要确保所达成的国名协议不会对带有受保护的原产地标识(PDO)或地理标志(PGI)的希腊产品造成冲击。他说,凡有“马其顿”字眼的地理标志和产品名称都必须由希腊拥有。

米哈洛斯还称,希腊马其顿省已有很多知名品牌,因此还必须确保前南马其顿不会去“山寨”这些产品。


原产地名称保护标识是一个欧盟提供的证明商标,用于“标明生产、加工和制备全都在指定地理区域内进行的、使用本地生产者认可的技术和相关地区配料的产品”。

此标识保证只有真正出产于某个区域的食物才可以以此区域的名义出售,以保护食物产地的名誉,排除不公平竞争和确保消费者买到真正产区的食品。

欧盟PDO法案1996R1107号及系列修订案,确定了大约500种受欧盟所有成员国保护的食品和农产品名称(PDO)和地理标识(PGI)。这些食品包括,葡萄酒、奶酪、火腿、橄榄油、啤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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