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洛尼卡侨胞 | 中国驻希腊使馆将赴当地现场办公


为了更好地服务旅居希腊侨胞,中国驻希腊使馆将于2018年11月17日(周六)09:00至16:00赴萨洛尼卡市举办领事证件现场办公(地点:萨洛尼卡希腊中希友好华侨华人协会,具体地址为ESOPOU 9, 54627, Thessaloniki)。届时将主要受理中国公民护照、公证、认证申请,欢迎有需要的侨胞按照附件《办理领事证件材料清单》做好准备工作,届时前往办理,并相互转告。

请办理护照业务申请人务必提前在http://ppt.mfa.gov.cn/appo/预约(地点选择萨洛尼卡,日期选择11月17日),如无预约现场将无法受理。

驻希腊使馆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办理领事证件材料清单

护照颁发

□ 出生证明(希腊文和英文)

□ 儿童父母双方护照、居留(如有)

□ 儿童父母结婚证(非婚生儿童免交)

□ 护照照片3张

护照换发

□ 原护照、居留(如有)

□ 护照照片3张

□ 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父母双方陪同到场并提供父母护照、儿童出生证明

护照补发

□ 原护照复印件

□ 现持居留(如有)

□ 护照照片3张

□ 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父母双方陪同到场并提供父母护照、儿童出生证明

旅行证

□ 护照照片3张

□ 原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如有)

□ 报警证明(如有)

委托书公证

□ 护照、居留(如有)

□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例如:委托他人将儿童带回国内或从国内带回希腊,父母双方需共同到使馆办理,提交儿童出生证明、儿童护照、父母护照、受托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在国内法院诉讼离婚,应提交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继承国内遗产,应提交医嘱复印件,或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国内遗产为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房产事务公证

□ 护照、居留(如有)

□ 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结婚公证(仅为在我馆登记结婚者办理)

□ 夫妻二人护照、居留(如有)

□ 结婚证

□ 夫妻二人合照

声明书公证

□ 护照、居留(如有)

□ 与声明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例如:放弃财产继承声明,应提交医嘱复印件,或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放弃国内拆迁安置房产补偿份额声明书,应提交被拆迁房屋房产证复印件,或拆迁许可证、通知复印件

不持异议公证(对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无异议)

□ 护照、居留(如有)

□ 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公证书,并办妥双认证

□ 对方身份证件,无配偶证明并办妥希腊外交部英文翻译

指纹公证

□ 护照、居留(如有)

□ 需捺指印的指纹卡

护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仅为持我馆颁发护照者办理)

□ 护照、居留(如有)

□ 护照资料页及换发加注页

领事证明

□ 护照、居留(如有)

□ 与申请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认证

□ 申请人身份证件(中国公民护照、希腊公民护照或身份证)

□ 当事人不能到馆的,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与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 经希腊外交部翻译认证的公证书、证明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