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 希腊当年削债欧央行要赔!欧盟法院: 不用管!


欧盟法院5月23日裁定,欧洲央行无需因2012年希腊债务危机期间要债权人减债而向希腊国债投资者赔偿损失。

在2012年第二轮对希腊实施的国际援助计划中,希腊当局和私人投资者就债务互换计划达成共识,以面额较低的债券换回原有的债券。私人投资者承担希腊债务减记53.5%。

虽然大部分希腊国债持有人都同意减债,但部分投资者并不同意,这部分投资者多年来一直要求欧央行进行赔偿,理由是欧央行并没有反对希腊政府的债务减记方案。


但欧盟法院认为,欧央行当年在救助希腊和重组该国债务时采取了合法行动,因此驳回有关索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