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普通护照、旅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通知,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普通护照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2017年7月10(以申请日期为准),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普通护照、旅行证的收费标准,将由原来每本200元人民币下调至160元,由各馆按比价折合当地货币收取。

鉴此,自7月10日起,在我馆申办护照、旅行证,每本收取费用将由25欧元降至20欧元。其他领事证件收费标准不变。


 

驻希腊使馆
2017年7月7日